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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与恋爱
□合肥 许若齐
  上世纪八十年代谈情说爱者,有不少在征婚启事或通过媒人拉线搭桥时,都在末尾重重加上一句“喜爱文学”,似为锦上添花之笔,如当下“年收入××万”或“有房×××平米”。
  那时,“喜爱文学”意味着气质、格调的不同寻常,意味着是一个好青年。
  我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谈恋爱的。早春二月,第一次去女朋友家。当时的标配是围巾(围在脖子上,呈前后搭的传统式)、钢笔(直插在咔叽布中山装左上侧口袋)、一本书。砖一样的大部头外国文学名著当然最好。洛阳纸贵,哪里能寻觅到呢?实在不行,手里拿着诸如《收获》《清明》的文学杂志亦可,反正要包装成一个勤学好读的文学青年!
  临行前,再一目十行地恶补一下《中国文学史简编》或急来抱佛脚地背几句普希金的《致西伯利亚的囚徒》或莱蒙托夫的《帆》。
  以后彼此在两个城市上学,相距几百公里,书信往来成了唯一的情感沟通渠道,第一封信我足足写了16页,粗略算算有七八千字,愈发不可收。从文本意义上也可以认为是我文学写作的处女作,词藻华丽,风格铺陈。
  据不完全统计,信里涉及古今中外文学大家11人,包括屈原、李白、李商隐、张若虚、曹雪芹、雨果、托尔斯泰、雪莱……引用古典诗词6首,名人名句9处……张冠李戴也是有的,“碧海青天夜夜心”就弄到了李白的头上。好在她不读唐诗宋词,就说是我写的也会相信。
  末了,用英国作家哈代的话做结尾:呼唤与被呼唤的总是不能互相应答的。我想他说的一定是“多余的话”。后一句是我思考许久加上的,投石问路,潜伏心机。
  我们约定,每周一信。周五寄出,周日收取。一旦落空,定是惶惶不可终日,故都遵守,遂成定制。她纸薄句短,问候几句,学习可忙?伙食如何?意思到我就心满意足了。而我每次一般不少于3000字,又不能随心所欲地乱写,这封信刚寄出,下一封的腹稿就要打了。
  放到今天,就是一个妥妥的专栏作家啊!
  毕竟我还读了一些书,底子是有一点的;况且激情澎湃,一段时间里文思汹涌,左右逢源,写起来得心应手。鸿雁传情,阶段性成果还是相当明显的。三月后,隐约感觉力不从心,逾半年,枯竭感遽然而生。所幸出版的春天已到,古今中外文学名著迭出,半夜排队,披星戴月,羞涩的是囊中钱币太少。
  好在学校图书馆全天开放,你尽可在书籍的海洋里遨游。或许是压抑的日子太久,关乎爱情的图书如雨后春笋破土而出,一派生气勃勃;而杂志上此类小说诗歌散文亦是主打,内容刻骨铭心,情节感人肺腑,只摘取某些语句为我所用,字里行间便活色生香,熠熠精彩。
  时间长了,我对这种寻章摘句的做法似生倦怠,感觉需另辟捷径。于是干脆就做起了“文抄公”了。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普希金的爱情诗过于“高大上”,老外又太热情洋溢,直截了当;何不用“国货”呢?张洁的《爱,是不能忘记的》正读得不能自已,拿过来移植一段:哪怕千百年过去,只要有一朵白云追逐着另一朵白云;一棵青草依傍着另一棵青草;一层浪花拍着另一层浪花;一阵轻风紧跟着另一阵轻风……隐喻、含蓄,意思也到了,也显得鄙人颇有文学才华。
  还有一本轰动一时的书里有这样的抒情句子:望着春风中哗哗作响的柳枝,我想我会把这春天的枝条高高举起,就像湖边放风筝的孩子一样,那将是我们的旗帜。
  引号一律不用,且不注明出处。
  多么奔放和热情!今天读之,心潮难平,也是自己青春的记录呀!
  还有一位同学也在恋爱,对象据说是另一所大学的。校园里那时都膜拜萨特,你若能在大食堂的饭桌上,对着一丁点油星没有的青菜萝卜或在宿舍里闻着没洗臭烘烘袜子的气味,大谈《恶心》《墙》什么的,那你在同学里绝对是个人物。这位老兄整天沉湎在《存在与虚无》中,时不时弄几句“存在先于本质”“自由选择”“他人即地狱”。
  那天他夜半时分才蹑手蹑脚地回宿舍睡觉,惊醒了大家。众人都问:什么情况?他连连摆手:小女子“形而上”得一塌糊涂,连萨特与波伏娃的那些事情都清清楚楚,我不是对手,甘拜下风。
  有同学建言:洋的不行,那就聊老祖宗的呀!谈《道德经》《逍遥游》什么的。
  这位老兄更是摇头:她是学哲学的,要讲老庄,我恐怕只有当学生的分啰!
  全宿舍的人哄堂大笑: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