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不仅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也挽救了我们这个家,以后一定遵纪守法……”在天长市仁和集镇检察巡回工作站内,面对天长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吴梅,一起交通肇事案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激动地说。
2022年9月,吴某某驾驶机动车与驾驶三轮电动车的被害人瞿某在乡村小路上发生碰撞,致瞿某严重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吴某某的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案件很快被移送至天长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吴梅接手案件后,仔细查阅了案件材料,并经深入了解得知,吴某某家庭情况颇为特殊,家中有3名残疾人,生活全靠其一人支撑。事故发生后,
吴某某虽积极配合救治,且从银行贷款、四处凑钱给付精神损害赔偿,但由于性格木讷、不善言辞,始终无法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双方对立情绪明显。
为尽快破局,2024年6月,吴梅决定将调解现场“搬”到受害方所在地仁和集镇的检察巡回工作站内,并邀请当地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派员共同参与矛盾化解。通过多轮释法说理、情感疏导,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吴某某承诺按约定赔偿并诚恳道歉,最终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经综合考量,天长市检察院依法对吴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
据了解,自检察巡回工作站设立以来,该院依托工作站协助各镇(街)化解矛盾40余起,接待群众来访和申诉60余次,开展不捕说理、不诉说理、刑事和解、纠纷化解等工作70余次。“我们就是要前移端口、源头解纷、做优服务,为高质效办案提供有力支撑的同时,让检察巡回工作站成为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注脚。”王超说。